墾丁國家公園昨天(17日)在官方臉書公告,「本處核准水上摩托車之海域為:南灣、白砂、後壁湖及船帆石,其餘海域禁止水上摩托車活動。小灣沙灘無核准水上摩托車活動。」
發文並說,業者經營水上摩托車遊憩活動,或是遊客參與小灣水上摩托車遊憩行為,皆違反《觀光發展條例第》36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參考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12條附表八第6項罰則,營利行為開罰新台幣7萬元整;屬非營利行為可處新台幣3萬元罰款。亦即業者每人開罰7萬元整,遊客罰3萬元整。
此文一出,引來眾多網友不滿,紛紛留言「你又不敢對業者開罰,講甚麼屁話?」、「所以我們觀光客是能知道這業者是否合法嗎?這不是你們機關要管的嗎?」、「踩到雷還要被罰錢,這是你們官方要先管理的工作吧!」、「管不了業者跑來開罰遊客?墾丁真的沒救了」、「有空發文,走出辦公室取締不會嗎」、「你這管理處是廢掉了還是怎樣啊?讓業者違法營業,然後開罰遊客?這有貓膩唷~」、「真的是把老百姓當提款機」、「遊客怎麼會知道哪裡可以營業哪裡不行?罰遊客到底是三小?」
墾丁國家公園被網友罵爆之後,急忙重新編輯貼文,加上一句「本處7、8月皆有對業者開出罰單,目前對遊客尚在勸導階段,並未開罰」,但是還是無法平息網友的罵聲,今天(18日)依然有網友持續留言開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