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傑客/國際關係博士、前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一向以自我標榜和挑戰國際規範著稱。他對諾貝爾和平獎的執著,幾乎成為其政治論述的一部分。從他第一任期推動「亞伯拉罕協議」(Abraham Accords)開始,就不斷暗示自己比前任歐巴馬更值得獲獎;到2025 年重返白宮後,無論是在印巴、加薩,甚至泰柬之間的衝突調停,他都公開將這些行動包裝成「足以摘得諾貝爾」的成就。
近代國家領袖念茲在茲想要得到諾貝爾和平獎,除了川普,大概也沒有別人。然而,國際社會對他的評價始終分歧:在支持者眼中,他是敢於突破框架的「和平締造者」;在批評者眼裡,他只是誇大短期成果、把誇口當功績的「自我吹噓者」。本文檢視川普的「和平事蹟」、背後的政治邏輯,並以總統人格理論解釋他為何如此執著於「諾貝爾夢」。
獎項焦慮與歷史定位
川普對諾貝爾和平獎的執著,最常拿自己來與曾獲得 2009 年和平獎的歐巴馬比較。他多次譏諷:「他什麼都沒做就得獎,而我至少做了點事。」在他眼裡,自己推動過多場「歷史性會談」,遠比歐巴馬抽象的「希望」更值得肯定。
事實上,川普早在第一任期就曾與「諾貝爾獎」擦肩而過。2020 年,因推動「亞伯拉罕協議」促成以色列與阿拉伯世界的關係正常化,他分別獲得兩次正式提名。然而,最後諾貝爾委員會並未將獎項頒給他,而是選擇表彰其他在和平領域的努力者。
對許多領導人而言,這或許只是榮譽上的小遺憾;但對川普而言,卻成了難以釋懷的「不公」。他多次在公開場合抱怨:「歐巴馬什麼都沒做就得獎,我卻被忽略!」這種比較心理,強化了他的「受害者形象」,讓他把「沒拿到諾貝爾獎」視為國際體制對自己的偏見。
因此,當川普於 2025 年重返白宮時,他不僅是再次推動政策,更是帶著一種「歷史必須還我公道」的強烈心理。第一任期的落選經驗,成為第二任期他對「諾貝爾夢」更加念茲在茲的重要背景。
這不只是對前任的嫉妒,而是對歷史定位的焦慮。依照美國憲法,川普已無法再競選連任,這代表著他的政治生涯進入最後階段。正因如此,他更渴望一頂能超越任期的皇冠——諾貝爾和平獎,來為「川普」這個名字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記。對川普而言,國會立法或聯邦政策可能會被下一任總統推翻,但諾貝爾獎的榮耀不會消失。
川普的「和平事蹟」
川普最常拿來佐證自己「該得諾貝爾獎」的,是一系列頗具戲劇效果的外交行動。2018 至 2019 年間,他三度與北韓領導人金正恩會晤,並成為首位踏上北韓土地的美國總統,自稱「避免一場核戰」,雖然最終無法推動裁核,只留下歷史性畫面。2020 年,他促成以色列與阿聯酋、巴林簽署亞伯拉罕協議,成為他最具分量的外交成就,也帶來首次諾貝爾提名;然而隨後以巴戰火再起,使協議的歷史意義大打折扣。
此後,他更將自己置於其他衝突的舞台中央。對於延燒至今的俄烏戰爭,他曾公開表示能「24 小時內解決」,但就算是親自與俄國總統普丁8月15日在阿拉斯加會晤後,仍拿不出具體方案,予人誇口大於實質的印象。此外2025 年印巴邊境緊張之際,他宣稱一通電話阻止戰機升空,避免衝突升級,卻遭印度政府否認,強調停火全由兩軍熱線協商完成,再次凸顯他習慣把自己置入敘事中心、誇大功勞。
同年年初在加薩危機經過美國特使與埃及、卡達密集斡旋才促成停火,川普卻高調宣稱是他核准的方案被採納,再度將團隊或國際努力轉化為「個人成就」。而最戲劇性的案例,則是 2025年7月泰柬邊境衝突:他以中斷貿易談判相威脅,隨後雙方在馬來西亞斡旋下達成停火,柬埔寨甚至因此提名他角逐諾貝爾和平獎。
整體而言,這些案例突顯了川普一貫的模式:強調戲劇性場景,將集體努力轉化為個人政績,並透過「我做到了」的敘事來放大自己的角色。
他為何堅信自己有資格?
川普的核心邏輯是:只要出現戲劇性談判或短期停火,就等於「歷史突破」。他在意的不是持久效果,而是能否營造「我做到了」的敘事。這種思維結合了商人式的交易邏輯,也深受其人格特質驅動。
總體來說,前述川普的「和平事蹟」有一個共同特徵:重視戲劇性場景與短期突破,但缺乏持久制度設計。他在乎的不是衝突是否真正解決,而是能否留下「川普做到了」的敘事。對川普而言,政治舞台與商業談判沒有太大不同:簽下一紙協議、舉行一場儀式,就足以證明「交易完成」,後續能否長久並不是最重要。
另外川普也知道歷史上不乏引發爭議的美國得獎者。例如,1973 年前國務卿季辛吉在越戰尚未結束時便獲獎,被批評「和平未真正實現」;2009年前總統歐巴馬上任不到一年就因「激發希望」獲獎,也曾引發過於倉促的爭議。這些案例顯示,諾貝爾和平獎的頒發歷史中,並不乏「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成果」的時刻。川普正是看準這一點,相信自己即便成就有限,依舊有資格躋身得主行列。
理論解析:James D. Barber 的總統人格理論
美國政治學者 James David Barber 在《總統性格》(1972)一書中提出「總統人格理論」,將美國總統分為四種類型:積極—正面(active-positive)、積極—負面(active-negative)、消極—正面(passive-positive)、消極—負面(passive-negative)。
按照其分類,川普最貼近的是「積極—負面型」:他精力充沛、行動力強,但動機常出自於自我肯定的焦慮,以及對外部認可的極度依賴。這種人格特質會驅使他不斷尋求權威性的背書,需要國際榮譽來彌補國內外爭議下的不安全感,並在未獲得肯定時產生強烈怨懟。
換言之,川普追逐「諾貝爾和平獎」的執念,並非單純的榮耀心,而是人格驅動下的必然行為。他不只是在追求「榮譽」,而是在爭奪一種歷史留名的主導權:在他的內心的小劇場裡,他是被低估卻實際創造和平的人,而世界的冷漠與不公,只會加深這個自我形象。
結論:川普的「諾貝爾夢」與霸權領導的落差
川普對於諾貝爾和平獎的執念,反映他在個人風格與國際定位上的矛盾。他在第一任期曾獲得兩度提名,卻最終落空,這讓他始終心有不甘,並不斷強調自己「比得獎者更值得」。進入第二任期後,他透過對於國際衝突事件的高調介入,試圖塑造自己是「全球和平締造者」。然而,這些舉動往往更像是短期交易或自我宣傳,而非真正的制度性建設。
支持川普可能得獎的理由在於:亞伯拉罕協議的突破性、泰柬停火帶來的正式提名,以及前述諾貝爾和平獎史上確實存在爭議性的美國先例。但更具說服力的反對理由是:他的和平斡旋缺乏持久性,俄烏、印巴、加薩等案例多有誇大成分,而諾貝爾委員會長期偏好的是能創造「長期和平秩序」的人物。因此,川普雖不至於全無可能獲得和平獎,但若要真正得獎,除非他能將「交易式停火」轉化為制度化和平,否則多半還是停留在「政治宣傳」與「象徵提名」的層次。
從國際關係理論來看,川普能否如願獲獎,恰好凸顯他與「霸權穩定理論」中所期待的領導者形象之間的落差。霸權若要維繫國際秩序,必須提供公共財,建立規則,讓其他國家願意追隨。川普卻傾向於把國際關係視為一場場單次的交易,以「你給我什麼、我才給你什麼」的邏輯操作外交。這樣的思維雖然能帶來短期成果,卻難以孕育長久穩定的和平。
如果川普真的渴望成為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他必須從「交易型領導者」轉型為「制度型領導者」:不僅止於斡旋停火,而是建立能持續運作的和平框架;不僅著眼於個人榮耀,而是提供國際公共財。唯有如此,他才能不只是「諾貝爾夢」的追逐者,而是有可能真正實現「霸權穩定」的世界領導者,這才是能讓他流芳百世的歷史桂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