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者指出,當時轎車違規暫停在快車道,坐在轎車副駕駛座的男子下車,手持斧頭,凶神惡煞恐嚇小貨車駕駛,場面相當驚險;事後男子隨即返回轎車離開現場,全程僅短短數十秒,但足以嚇壞用路人。
東勢警分局表示,已鎖定持斧男子身分,並通知到案,全案將依恐嚇罪及妨害自由等罪嫌偵辦;此外,「斧頭哥」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路中暫停危險駕駛」及第55條1項1款「違規臨時停車」等規定,警方釐清後將依相關規定開罰。
警方呼籲,行車糾紛應保持冷靜,切勿因一時衝動亮刀亮斧,否則不僅害人驚嚇,更可能觸法吃上官司,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