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到場時,王姓失主已回到現場,在熱心路人協助下一張張撿回掉落的千元大鈔。王男表示,他早上出門前將5萬元的現金放在腰包內,但腰包拉鍊忘了拉起來,導致行經路口時沿路灑錢,自己卻渾然不覺,等到發現後才趕緊回頭。王男說,他會先返家清點,若有缺少會再向警方報案;警方也現場告知王男,若有民眾拾獲送到派出所,會依規定受理再通知失主領回。
警方呼籲,民眾在路上拾獲遺失物,應向警再察機關報案並將遺失物交付保管,如果拾得遺失物沒有依法送交警察機關、自治機關或場所管理處,而是將其據為己有,可能涉及《刑法》337條侵占遺失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