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失蹤者日最初起源於1981年,由拉丁美洲失蹤與被拘禁者家屬協會聯盟發起,目的是關注拉丁美洲國家的政治性失蹤狀況。2010年,聯合國正式通過決議,將8月30日定為國際失蹤者日,以提高各國對強迫失蹤問題的認識與警覺,並呼籲全球共同努力防止此類侵犯人權的行為。
在台灣,這一天的意義具有特殊的歷史與現實背景。台灣早年白色恐怖時期有多起異議人士遭強迫失蹤的案例,近年也有台灣公民如出版人富察,因政治因素在中國被拘捕甚至被判刑。這些事件提醒台灣社會,強迫失蹤並非遙遠的國際事件,而是緊密影響社會安全與人權保障的現實議題。
國際失蹤者日呼籲我們,不忘也不遺忘那些在黑暗中消失的人們,持續推動司法正義與人權保障。這不只是紀念日,更是對尊嚴與自由的堅守。每個人都應提升覺察,關注失蹤者家屬的聲音。
資料來源:聯合國國際日和國際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