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蔡男從外縣市特地南下高雄,選定觀光客最愛聚集的駁二特區尋找下手目標,並在黑色提包上動手腳,將攝影機鏡頭藏在小孔內,專門偷拍女遊客裙底。更惡劣的是,警方檢視相機內存檔,發現被害女子不只一人,疑似已多次得手。
被害人男友指出,當時就覺得蔡男刻意將包包擺放低處,行為詭異,還慢慢朝女友裙底靠近,於是心生警覺攔下,果然揭穿偷拍狼的伎倆。昨天警方偵訊後,依《刑法》妨害性隱私、不實性影像罪及《性騷擾防治法》等罪嫌,將蔡男移送法辦。
鹽埕警分局強調,尊重他人隱私是基本社會規範,偷拍行為不僅嚴重侵害他人權益,更可能面臨刑責。警方呼籲,若發現可疑行徑,應立即通報,警方將積極查處,以免影響高雄觀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