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持續審理京華城案,今(2日)傳喚已認罪的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出庭作證,庭上彭振聲證稱,當時檢察官曾說明,「陳情案轉研議案」就是圖利,他相信檢察官的法律見解,因而認罪,加上他當時身體狀況不佳,身心交迫下想盡快交保。
彭振聲今天面臨「不認罪組」的輪流詰問,上午柯文哲辯護人鄭深元問道,彭在擔任都委會主委,主持京華城研議案時,為何是採合議共識決而非表決方式決議。彭振聲回答,他參加的113場都委會會議中,只有社子島較特殊,是採表決制通過,其他案子都是採合議制,且會議與會的委員並非都是市府官員,也有外部的專家學者。
鄭深元續問,接到劉秀玲訊息告知,京華城案由都委會研議通過,沒有違法問題,為何還要認罪?彭振聲說,劉秀玲是都更專業,不見得完全懂法,因檢察官曾對他說明,陳情轉研議是圖利,他相信檢方的法律見解,和律師討論後決定認罪。
針對彭振聲的回答,鄭深元再追問,都發局呈報的都具備適法性,那為何還要承認圖利,對此彭振聲無奈表示,當時因身體不適,壓力大,嘆「活下來不容易」,既然檢察官說明陳情轉研議是圖利,就決定認罪,希望認罪減刑可以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