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因京華城容積案行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自2024年9月起羈押禁見長達11個月,直到今年7月11日沈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獲准,但因北院開出具保門檻過高,沈慶京遲遲找不到2億元人保,再向法院請求降保後,才順利於同月24日以1億8000萬元交保步出看守所。
根據當時合議庭第一次裁定,是要求沈慶京提出1億元的保證金及2億元的人保保證書後即可停止羈押,除住院外,須限制住居在北市大安區住處,並限制出境、出海,還要配戴電子腳環。
沈慶京與律師得知獲准交保後喜出望外,但籌備奔走多日,均無法找到具有2億元資力的人保,於是再向法院請求降保。北院於同月21日做出新裁定,准許沈慶京提出1億8000萬元保證金後停押,其中1億元需以自己名義提出,仍限制住居在台北市大安區,限制出境,不得與被告、證人接觸,同樣得配帶電子腳環及以個案手機回報所在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