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博士曾淼泓的YouTube頻道5日開直播,司法改革黨主席律師張靜在直播中建議,柯文哲不要交保,理由是這個案件不可能在15個月內審結判決出爐,而且上訴。依據《刑事妥速審判法》的重罪羈押規定,一審被告被羈押的時間最長是1年3個月,目前距離法定期限僅約2個多月,直到11月30日法院就必須放人。
張靜表示,到時候就不用繳7千萬保釋金,也能避免配戴電子監控,日後出庭也比較輕鬆,用兩個多月去換未來幾年不要有電子監控這種折磨,「兩害相權取其輕」,未必交保就是正確的決定。另外,張靜認為,若是柯文哲在短時間內繳出7千萬保釋金,可能就會被聯想「你看柯文哲真的有貪污,不然他怎麼可能有7千萬」。
張靜指出,目前檢方抗告或是申請延押的理由中,並未出現「有逃亡之虞」的說法,都只是說滅證、串供的問題,他認為外界普遍相信柯文哲不會逃往海外,因此只要再等2個月就可以不用配戴電子監控的情況下,好好去打官司。他強調並非落井下石,只是建議柯文哲可以從長遠思考,可以用2個月的苦去換未來數年不用配戴電子監控。
事後,張靜在司法改革黨臉書發布貼文,表示經查證柯文哲的收押紀錄,台北地院的收押始日是2025年1月2日,非去年9月初,故15個月要到明年3月底,而非今年11月底,距現在還有6個多月,非2個多月。
他指出,資訊來源誤以為台北地院是去年9月就收押,才建議柯P不要辦理交保,但是去年9月5日是偵查中收押,不能與審判中收押合併計算。因此6個多月是不算短的歲月,也擔心他的身體還能撐如此久嗎?他坦言,「所以收回我原來的建議,並向所有關心柯P及司法改革的人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