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海洋大學安全與風險管理研究所教授林詠凱以連鎖超商推出的「牛奶嘴蓋」食安啟示指出,近期網友表示這些贈品都是「3D列印」並不適合做為食品接觸材料;然而從本文從結構面來看,依標示聲稱材質為PETG,在顯微鏡下觀察可發現表面非平滑,且明顯具約0.2至0.4mm層紋,應屬FDM之3D列印成品。
以法規面來看,以3D列印塑膠做為食品接觸材料,目前各國雖無專法規範,不過各國法規均對成品表面光滑、惰性與關鍵限用物質如BPA與PFA有明確規範;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牛奶嘴蓋屬食品容器或包裝,販售前應標示其品名、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等事項,經檢視雖有明確標示前述事項,但經深入檢視並以顯微鏡量測,其字體大小為長1.37x寬1.27mm,應大於2mm,且無從量測其面積是否小於法規特許的「表面積不足80平方公分,則在品名、廠商名稱和有效日期之外的其他標示項目,其字體長寬可以小於2毫米。 」容易造成消費者判讀困難。
林詠凱認為,3D列印塑膠是否適合做為食品接觸材料,應思考列印之塑膠線材是否為經過認證為食品級的原材料、能否減少不必要添加劑、列印生產設備接觸路徑是否為食品級材料、3D列印機噴頭鉛或銅合金有無可能遷移等問題、是否一次性使用;雖然「牛奶嘴蓋」為很好的行銷典範,但由於牛乳為高營養物質,在粗糙表面很容易形成生物膜及微生物滋生,反覆清洗使用亦難避免塑膠添加劑與塑膠微粒的遷移,呼籲我國應建立3D列印做為食品接觸材料之相關規範,從源頭、製程到產品與消費者教育管控。
對此,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簡任視察林蘭砡表示,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已核准PETG作為食品接觸材質,而只要符合我國食品器具容器衛生標準就可使用,提醒廠商使用3D列印製作食品器具時,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特別是線材與列印設備接觸部位,應避免受到汙染。
另外,若3D列印成品表面有層紋或不平整之處,很容易造成清潔不完全,進而引起安全疑慮,建議消費者應避免重複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若業者希望提供可重複性使用產品,也應採表面塗層加工,並清楚說明使用方式與使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