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62歲的周男曾多次因毒品相關案件入獄服刑,才在2023年底刑滿獲釋。出獄後的他仍不知悔改,在去年撿到楊男遺失的身分證,就對神明打起壞主意,2天後就約了2名朋友一起前往南投紫南宮,一邊希望獲得神明護佑,又不想還款,因此利用楊男身分來借600元發財金。
他假稱「楊姓朋友拜託我去幫他借金」,委託不知情的友人幫忙填寫求金單,留下楊男的資料、金額,以及周男隨編的電話號碼,之後拿著單子向服務台借用發財金。不過,紫南宮的服務人員發現有異於是報警處理,驚警方問訊才得知周男利用撿來的身分證,冒名借用發財金。
周男在法院審理時坦承不諱,而法官考量他未和被害人和解或賠償損失,且周男教育程度僅國中畢業,最終依偽造私文書罪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