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火車盤腿坐地 噁男腳踝碰女乘客性騷辯稱車廂搖晃
蔡男在區間車車廂內用腳踝觸碰女乘客小腿、腳踝被依性騷擾罪嫌起訴。示意圖翻攝台鐵官方臉書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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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火車盤腿坐地 噁男腳踝碰女乘客性騷辯稱車廂搖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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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5:42:00

記者:

呂健豪

桃園市蔡姓男子今年1月搭乘台鐵區間車時,盤推坐在車廂地板上,竟趁機用自己的腳踝多次觸碰女乘客A女的小腿、腳踝等部位,儘管對方以多次制止,但蔡男依然故我,後續A女通報列車長協助,蔡男被依性騷擾罪嫌送辦,他辯稱是車廂搖晃所致,新北地檢署偵結依《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蔡男於今年1月20日下午3點45分,在樹林火車站搭乘台鐵1207號南下區間車,他看見A女站在第5節車廂內的走道,與1名女性友人聊天,便盤腿席地而坐在A女身後。
在列車行時於樹林至鶯歌之間,蔡男認為A女專注於聊天且背對自己疏於防備,因此多次用腳踝觸碰A女雙腳小腿、腳踝等部位,藉此性騷得逞,A女發現異常後,曾多次制止蔡男行為,但蔡男卻依然故我,A女憤而按鈴向列車長求助,向鐵路警察局報案。
蔡男於偵訊時坦承盤腿坐在列車內,但否認對A女性騷擾,辯稱自己距離對方約5公分,因為坐火車車廂搖晃,因此A女晃動時才會碰到他,但跟A女及其友人證詞,加上列車內的監視器畫面,檢察官認定蔡男犯行明確,偵結後依性騷擾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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