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指出,苗栗縣政府府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消防救護車收費執行要點」,針對經常性飲酒或無實質醫療需求、卻多次叫車的案例進行收費;造橋鄉張姓男子即是典型案例,他在今年7月2日至9月3日間,竟然高達33次撥打119叫救護車,且大多是在酒後,簡直把救護車當小黃。
由於他到院後僅接受簡單處置,甚至未經完整診治便離院,符合收費要點,消防局依法計算後,針對其中4次不當使用行為,共收取6400元,張男也成為今年苗栗縣唯一被收費的縣民;消防局強調,縣內幅員遼闊,救護能量有限,救護車應優先保留給真正需要緊急送醫的患者。
彰化縣消防局統計,今年1至8月共受理11萬829通報案電話,其中無效電話就多達3萬8458件,占整體約35%,其中以「無聲電話」居多,達1萬7886件,占比16%;其次為撥號錯誤3316件、酒醉或精神異常813件、惡意騷擾304件以及兒童嬉鬧260件,顯見救護系統仍遭受相當程度干擾。
最嚴重的是,1名男子先後6次撥打119,聲稱家人身體不適需緊急送醫,然而救護車出勤途中,他又來電表示,病情好轉或自行就醫,導致救護車白跑6趟。
經過查證及調閱通話紀錄,消防局確認該男子為謊報案件,多次勸導無效後,依據《消防法》第36條裁處1萬元罰鍰,這也是彰化縣今年首張因謊報119而開出的罰單。
消防局嚴正呼籲,無故撥打報案電話、謊報火警或災害事件,將依《消防法》處以1至5萬元罰鍰。消防人力與救護資源有限,若遭惡意濫用,不僅增加第一線同仁工作壓力,更可能延誤真正危急患者的救援時效。兩地消防單位均呼籲民眾務必善用119,把寶貴的救護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