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致兵的加盟王國從台式豬腳飯餐廳、滷味店、手搖飲到行動麵包車,但一家家倒閉,且陸續爆發加盟爭議。謝姓女子指控,林致兵2018年6月委託她經營「Ruday滷底撈重本麻辣滷味」板橋國慶特許直營店,當時雙方簽立委託經營合約,約定由林致兵負擔門市租金與廠商月結款,她則負擔店員薪資含勞健保、退休金等,店內實際損益雙方各按50%比例分配。
支付是轉交的意思? 法官打臉
後來謝女發現,林致兵每次都先把他該付的門市租金與廠商月結款扣掉,剩下的錢才分一半給她,導致謝女每月人事成本至少7萬元起跳,平均月收入不到5萬元,因此提告要求林致兵返還200萬3374元的分潤及利息。
挨告的兆紅國際公司與林致兵則辯稱,合約中寫的「支付」的意思是由總店代為轉交款項,並非由總店「負擔」這些費用,且謝女每月均在損益表簽名確認,都未表示反對意見等。
林致兵還說,這家店他花了200萬元裝潢,「滷底撈」的加盟金是188萬元,但因謝女說她沒有錢加盟,才用簽經營委託書的方式,委託謝女經營並約定營收分潤方式,後來謝女嫌獲利太少才提告。
但謝女前員工林姓男子證稱,一開始是他介紹林致兵與謝女認識,謝女之所以接手該店沒有支出金錢成本,是因為林致兵跟謝女說他的員工把這家店「做壞了」,希望謝女接手,謝女是來幫林致兵「救店」的,所以才會用委託經營而非加盟方式合作。
加盟主傻付2層樓租金 會計爆林致兵爽當二房東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又傳喚林致兵公司總部會計陳女,她證稱林致兵一開始要她算帳的方式,就是扣掉租金、廠商月結後的金額,再按兩方各50%分配。還說謝女在第1個月就發現有問題,也向林致兵反映分潤計算錯誤,林致兵推稱會請總經理梁哲華跟謝女聯繫,後來仍堅持要這樣算,她只能聽命辦事。
除此之外,陳女還在法庭大爆料稱,該店租金6萬3000元是包含1、2樓,她後來才知道林致兵將2樓分租給別人,她也曾問林是一起還是分開算?要不要把2樓房租剔除再來分配營收,但林致兵要她一起算,形同讓謝女也一同負擔了2樓的租金。
歷審法院審理後,都認為合約中的負擔、支付房租等字眼就是要全權負責,並非林致兵所稱的轉交,依合約計算林致兵應分配294萬獲利給謝女,扣除林已支付的93萬元後,林應再吐還200萬餘元給謝女,全案確定。至於「Ruday滷底撈」板橋國慶店舊址,後來轉為經營林致兵旗下另個手搖飲品牌舒油頭,舒油頭倒閉後,現址又轉為經營林旗下另個麵包店品牌小鳥吃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