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瓈寬的謝姓乾兒子今日透過律師發表四點聲明如下:
一 、邱阿姨,這31億是我的,現在在您手上,可以還給我嗎?
二 、您曾經於8月27日透過記者公開表示,想要幫我把這些遺產都信託,如果不想現在把錢還我的話也沒關係,那麼就照您的意思現在馬上辦信託,等我年滿18歲就把錢還給我,可以嗎?
三 、邱瓈寬所述完全與事實不符,臺北地檢署未能查明,告訴人深表遺憾。並將聲請再議,為 自身權利奮戰到底 。
四 、本案於8月27日即發布新聞,惟當事人遲至 9月18日方接獲不起訴處分書,已逾3週,臺北地檢署此種先通知媒體再通知當事人之做法,使缺乏媒體關係之當事人,無法第一時間瞭解案情並針對新聞報導之內容加以澄清,侵害當事人權益甚鉅,懇請法務部及監察院為必要之處置。
回顧檢方不起訴書,2015年,邱瓈寬與謝女在一場慈善拍賣會上相遇,結成好閨蜜,因謝女患有罕見疾病,北上就醫都是由邱安排交通、住宿事宜。2017年,謝女為了兒子學籍問題,母子搬到北市大安區和邱瓈寬同住。
2020年,謝女病重,將未成年兒子託付給邱瓈寬照顧,謝女過世後,邱瓈寬將孩子收做乾兒子,對他視如己出、百般照護,孩子長到9歲時,生父林男突然出現,以南部家祭為由,將孩子帶走,卻未依約定將孩子送回來,從此還禁止邱瓈寬再與孩子見面,對她寄發存證信函通知終止委託監護。
林男提出刑事訴訟,指控邱瓈寬侵占孩子的護照、玩具,去年北檢認邱瓈寬無侵占之意,予以不起訴。
但邱瓈寬仍未能擺脫官司,她再遭指控,趁謝女臥病在床,侵占其8151萬餘元存款,還在她辭世後,盜賣其名下大立光股票,價值約30.6億元,以此提告詐欺、侵占及竊盜等罪。
北檢勘驗謝女生前簽下的委託授權書、醫材費用、購物墊款等明細,加上榮總醫師證述,謝女住院時,多數的醫療書類都是由邱瓈寬與謝女共同簽署,還親眼看過謝女在意識清醒、有表達能力的情況下按捺指印、邱瓈寬署名,因此檢方認邱瓈寬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