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邱瓈寬與謝女在一場慈善拍賣會上相遇,結成好閨蜜,因謝女患有罕見疾病,北上就醫都是由邱安排交通、住宿事宜。2017年,謝女為了兒子學籍問題,母子搬到北市大安區和邱瓈寬同住。
2020年,謝女病重,將未成年兒子託付給邱瓈寬照顧,謝女過世後,兒子指控邱瓈寬趁母親臥病在床,侵占其8151萬餘元存款,還在謝女辭世後,盜賣她的大立光股票,價值約30.6億元,以此提告詐欺、侵占及竊盜等罪。
面對指控,邱瓈寬堅決否認,她指出,謝女生前以書面全權委託她處理股票交易事宜,證券帳戶與交割銀行也都有授權處理,自己也有謝女的國泰世華帳戶網路銀行的帳號密碼,更稱曾幫謝女處理很多事情,各種生活、消費、醫療及旅遊款項,「證券帳戶的買賣與借貸,都是經過她的同意,依照指示處理。」
檢方勘驗謝女生前簽下的委託授權書、醫材費用、購物墊款等明細,認為邱瓈寬的說詞可採信,加上榮總醫師證述,謝女住院時,多數的醫療書類都是由邱瓈寬與謝女共同簽署,還親眼看到謝女在意識清醒、有表達能力的情況下按捺指印、邱瓈寬署名,因此檢方認邱瓈寬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