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到靠北!綠島受刑人越獄7小時「凍未條」後悔了 爬回監獄頂樓遭逮
綠島受刑人王天佑越獄7小時後悔躲宿舍頂樓遭逮。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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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到靠北!綠島受刑人越獄7小時「凍未條」後悔了 爬回監獄頂樓遭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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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2:17:00

記者:

王吟芳

台東綠島監獄今年1月驚傳受刑人越獄事件!因毒品案入獄的40歲受刑人王天佑於1月6日下午利用外出作業機會,將管理員及另一名受刑人反鎖於倉庫內後逃獄,但短短7小時後就因難以忍受低溫與飢寒自行返回監獄頂樓被逮,落網時還向警方表示「外面太冷我後悔了」。台東地院近日審結,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王天佑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王天佑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被判刑4年7月,自2022年3月入獄,後自願移監至綠島服刑。王男因符合縮刑條件,原本預計於今年7月即可出監,刑期僅剩約半年。
不料,王男竟於今年1月6日下午2時30分許利用至水電材料倉庫搬運物品的機會,趁戒護管理員廖振潤疏於注意之際,突然將倉庫鐵門從外部拴上,將廖員及另一受刑人吳炳鴻反鎖於內,隨後逃離監獄。
事件發生後,監所緊急通報支援,警方大規模動員並展開地毯式搜索,綠島鄉公所也公布照片協尋。然而當晚近10時,警方就在監獄旁的職員宿舍頂樓發現王天佑蹤影。他供稱因外面天氣太冷,實在難以忍受,因此自行返回監獄附近並躲藏於宿舍區,最後遭逮捕歸案。
台東地院審理認為,王天佑雖因掛念家人而企圖脫逃,但其行為將管理員及另一收容人反鎖於倉庫,已構成私行拘禁及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對監獄管理造成危害,並影響社會治安觀感,日前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王男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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