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警察隊與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警員獲報後,下午5點10紛抵達現場處理。警方調查,雙方搭中和新蘆線往蘆洲方向,林男因外籍旅客講話太大聲出面提醒,對方馬上安靜下來,卻引發陳男不滿,出口辱罵。林男見狀再度勸阻,兩人一路吵到下車,最後在月台動起手來,互相拳腳伺候。
所幸警方趕到後迅速介入,將雙方帶回派出所。經過調解,林男與陳男雙雙表示不提告,達成和解。但警方強調,雖然沒有人受傷,也沒有刑事追訴,但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規定,互毆行為最高仍可罰新台幣1萬8千元,全案已移送台北地院簡易庭裁處。
中山分局也呼籲,民眾遇到爭執應保持冷靜,切勿逞一時之氣動手,警方對任何公共場合的暴力事件都會依法嚴辦,不會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