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張女和阿偉多年同居的感情無疾而終,讓張女一直放不下,心中還是深愛著阿偉,但阿偉跟張女分手後,交了新的女朋友,兩人也達成共識要共組家庭,並選擇在今年3月21日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
張女得知阿偉要結婚的消息之後無法接受,在阿偉和新娘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的當天,竟然衝到戶政事務所,當著新娘和所有親友的面搶婚,當眾把阿偉強押回自己家。
張女把阿偉順利押回家之後,還是一直哀求阿偉跟自己復合,甚至還抓著阿偉的手來打自己,以此試圖讓阿偉同情自己。此外,為了不讓阿偉跟外界聯絡,張女還搶走阿偉的手機,阿偉覺得事情越鬧越大,不能再這樣下去,最後終於選擇報警處理。
高雄地院審理此案,張女出庭時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張女身為成年人,卻以強硬手段處理感情糾葛,嚴重侵害他人權益,於是依強制罪判她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