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的確有多種型態,外勤、專題線、甚至狗仔線,都可能關注政治人物與公共事件;然而,政治人物不能把自己聘用狗仔的行為,與媒體採訪混為一談。黃國昌把監控輕描淡寫地包裝成監督,聽起來彷彿正義之舉,但這種語言轉換更像是《1984》裡的雙重思想──把侵害自由的行為粉飾成公共利益。政治人物可以與媒體合作,提供資料、接受採訪,但不能長期、系統化聘請媒體人當成私人狗仔,製造特定新聞來操弄輿論、打擊政敵。
此外,黃國昌的狗仔集團曾曝光「陳時中與王必勝粉味玩很嗨」的餐敘,事後證實不過是醫界舊識聚會,參與者皆為醫師,一場烏龍爆料,又和揭弊有何關係?只是為了打擊政敵,而非新聞採訪,反而可能觸及妨害秘密、《個資法》等罪責。
更耐人尋味的是,如果黃國昌與謝幸恩真是「正大光明的合作」,謝就不需要化名,也不必借用其他公司名號,大可大方用公民記者身分,甚至是直接以中央社記者身分發稿即可。事件之所以引發社會譁然,正因為這種形式遠超過一般的消息提供與新聞互動。
誠然,政治人物與記者之間,本來就存在某種互動交換:政治人物可能提供消息,甚至請客吃飯,記者則換來獨家與績效,這在業界並不罕見。但像黃國昌這樣直接「聘請記者跟監」的做法,幾乎前所未見,不只是新聞倫理問題,而是對媒體角色的根本踐踏。
外界有人將此事與美國「水門案」相比,不過這樣的類比或許過度。尼克森是動用國家機器監控在野黨,黃國昌則是身為在野黨,沒有國家資源可用,而是自掏腰包聘請媒體進行跟監,兩者性質不同。
但另一個問題隨之浮現:金流從何而來?媒體運作成本高昂,許多真實媒體常為資金困境所苦。黃國昌卻能長期養狗仔、持續跟監行動,背後必然有一個穩定的「金庫」。這筆錢不可能憑空出現,然而黃國昌始終沒有交代清楚,錢從哪裡來、為什麼能夠長期支應。這或許才是社會最關心、但至今未獲解答的核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