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布邊境查驗不符合規定品項,其中3家自越南進口之「鮮榴槤」,分別檢出殘留農藥滅達樂0.02ppm,達特南0.02ppm、滅達樂0.02 ppm,及克美素0.01ppm,根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達特南、滅達樂及克美素」於「榴槤」為不得檢出,應低於檢測方法之定量極限0.01ppm,因此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分別17,448公斤、21,708公斤及16,361公斤榴槤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另1家自澳大利亞進口的「鮮茂谷柑」,檢出殘留農藥芬普尼0.003ppm、依普同0.02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芬普尼及其代謝物以其他蔬果類0.001ppm為法規容許值,依普同以其他蔬果類以0.01ppm為法規容許值,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14,250公斤鮮茂谷柑將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食藥署指出,長期食用農藥超標水果,「滅達樂」及「克美素」可能對神經系統造成影響,「芬普尼」及「依普同」可能發生頭暈、噁心、嘔吐等反應,嚴重則可能損害神經傳導功能,另「達特南」被認為有潛在的肝腎毒性,誤食增加肝臟負擔;因此攔截共69,767公斤,不可流入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