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遭指「訕笑災情」喊告 黃國昌批:國家機器又動起來了
內政部長劉世芳日前遭質疑訕笑花蓮洪災喊告,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天(8日)痛批,國家機器動又起來了。(圖/李智為攝)

劉世芳遭指「訕笑災情」喊告 黃國昌批:國家機器又動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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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0:23:00

記者:

陳凱貞

攝影:

李智為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先前召開會議,不過卻傳出內政部長劉世芳在會中看到馬太鞍橋被沖垮時,發出「呵呵呵」笑聲,引發輿論關注,災害應變中心隨即澄清,並揚言提告網友。對此,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天(8日)在立法院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痛批司法檢調本應打擊犯罪,如今卻變成國家機器、打壓人民表達意見的工具。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法務部長鄭銘謙進行業務報告。黃國昌質詢時表示,司法檢調本應打擊犯罪,如今卻變成國家機器、打壓人民表達意見的工具。花蓮發生嚴重災情,全國人民都感到哀痛,許多鏟子超人湧入災區投入救援,結果內政部長劉世芳在災防中心笑呵呵,有網友提出質疑,災防中心說要函送法辦、告網友。
黃國昌質疑:「請教一下部長,目前在《災害防救法》裡面有刑事處罰的規定是哪一條?」鄭銘謙回答這是錯假訊息,劉世芳已出面說明,話講到一半,遭黃國昌打斷反問:「請你針對問題回答,有刑事處罰的,是哪一個條文?」
鄭銘謙一開始未能明確回答,只說「那是內政部主管法規」,接著說,「第93條、第53條」。黃國昌要求他誦讀條文內容,鄭回應,「法條就有了,不需要我再講」,引發黃國昌不滿反嗆:「部長很大,不願意回答,很傲慢嘛。」
黃國昌表示,《災害防救法》第53條明確規定,「散播有關災害的謠言或不實資訊,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徒刑」。他強調,如果有些莫名其妙的人要濫訴告發,沒有事實證據,連法條構成要件都搞不清楚,自己要去秀下限,沒人能阻止他,「但問題是,這是內政部要函送,這是發動國家機器!」
黃國昌痛批,沒有一定的犯罪嫌疑、事實證據,就要函送法辦,想造成的就是寒蟬效應,「不准質疑劉世芳,不准問是不是她在笑,否則就讓你跑地檢署。」
黃接著詢問謠言或不實訊息的定義。鄭銘謙表示,散播跟謠言與不實訊息,一定會具有惡意。黃國昌聽後反酸:「你又講到主觀要件去,念《刑法》分則的人,聽到你這樣回答會笑你啦。」
鄭銘謙說:「這個謠言就是假的。」黃國昌質疑:「民進黨立委范雲都認證了,就是劉世芳在笑,這哪裡有不實?」現在內政部還要函送網友,國家機器動起來了,法務部長還在這邊幫忙護航。鄭銘謙則澄清,「我沒有護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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