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警方調查,這起事故發生在9月28日凌晨0時09分,當時由41歲周姓男子駕駛的白色自小客車沿永吉路120巷南往北直行,行經永吉路30巷101弄口時,左前車頭與由兩名高中生騎乘、沿30巷西往東直行的電動輔助自行車右側車身發生猛烈碰撞。
衝擊力道之大,導致電輔車整輛彈飛,車身碎裂,兩名學生倒地不起,現場滿地車殼碎片與血跡。目擊民眾見狀急忙報案,警消獲報趕抵時,發現後座少女頭部重創、無生命跡象,立即實施CPR並送往醫院急救,經院方連日搶救,少女仍因顱內出血、器官衰竭,在家屬忍痛簽下放棄急救同意書後離世。
警方初步調查,肇事的吳男駕照正常、酒測值為0mg/L,兩名學生亦未飲酒。現場白色轎車擋風玻璃碎成蜘蛛網狀,右側後照鏡斷裂,顯見撞擊猛烈。
警方指出,該起電動輔助自行車為「腳踏助力型」,依法不需掛牌及強制投保,也無強制配戴安全帽規定,由於兩名學生皆未戴帽,撞擊時頭部直接著地,才釀成如此嚴重後果。目前肇事責任仍由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鑑定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