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說,面對檢方起訴,她在偵查中明確表達認罪的立場,並在起訴前主動繳回所有相關金額。這是她應該承擔的責任,更是還給社會一個交代。
林宜瑾也說,她從參與學生運動開始,到擔任28年的民意代表,每一天無不戰戰競競如履薄冰,風評有口皆碑。
林宜瑾指出,這28年來於公於私,表現皆對得起支持她從政的選民、親友。然而,她同時也要誠摯地向所有關心此案的民眾致歉。過去因制度長年存在的模糊地帶,使得許多辦公室運作產生不當慣例,但這並不能成為我的藉口。
「我願意承擔錯誤」,林宜瑾說,她也期待未來制度面能有所調整,避免相同的案例一再發生。「未來,我都會以更謙卑的態度面對社會與司法,盡力彌補所造成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