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少年在2023年9月就曾遭到體罰,當時社工調查評估列保護個案,提供家庭處遇輔導、親職教育。後來2024年1月,少年再次通報體罰,但是他的父親拒絕社工訪視及親職教育輔導,且批判社工介入,並揚言攻擊社工,多次對著少年大罵:「都是你害的,不要跟社工講就好了!」並罵了整整達1個小時,讓少年備感壓力,擔心激怒父親。
法官綜合少年長久以來所遭受到的體罰和這次的BB槍射擊、賞巴掌案件,評估少年長期處於無助狀態,又因家庭內部保護機制不足,他的父親並未因少年之前的保護令約制而改善,反而施暴更嚴重了,已經影響少年生命安全,認為少年待在家裡不安全,有啟動家外保護安置之必要。
法官認為,少年之前延長安置期間即將屆滿,但是安置原因尚未消滅,必須延長安置以保護少年,為維護少年權益,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7條第2 項規定,聲請准予裁定將少年延長安置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