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此函涉及新光人壽已取得的北士科T17、T18地上權契約之解約事宜,依《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規定,屬「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事項,因此新光人壽依法發布重大訊息公告。
新光人壽重申,始終支持並願意全力配合輝達(NVIDIA)在台設立海外總部這項國家級戰略計畫,母公司台新新光金控亦全力支持。不過,北市府與新光人壽對於如何協力促成輝達進駐北士科仍有不同意見。
由於北士科T17、T18地上權地主為台北市政府,若市府同意新壽直接將地上權移轉給輝達,恐涉「圖利」疑慮,因此北市府傾向以「合意解約」方式處理。
新光人壽則擔心若貿然同意,可能引發股東或保戶的背信疑慮。為避免雙方陷入「圖利」與「背信」的法律風險,新光人壽建議台北市政府依照地上權契約規定,針對地上權移轉方案及其他可行選項,啟動「協調委員會」機制,共同尋求最佳解決方式,促成輝達儘早進駐,達成多方共贏、共創台灣經濟榮景的目標。新光人壽表示,將在完成內部評估後,正式函復台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