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查出,林岱樺自2011年起為「報好報滿」助理費及加班費,由父親林三郎(已歿)主導,安排表哥駱姓男子與弟媳王瓊翎開設帳戶,掛名為公費助理,但實際帳戶由林家人控制。林岱樺利用兩人名義請領公費助理薪資,共詐領1496萬餘元,加上浮報加班費22萬餘元,合計接近1500萬元。
其中弟媳王瓊翎「月領21萬」更誇張,比立委本薪還高,卻說不出工作內容,甚至服務處助理都沒人認識她,檢方認定她根本是人頭助理。
而林岱樺的胞妹林岱縝,則從2021年1月起掛名公費助理,月薪從6萬多一路調到最高13萬8千元。檢方查出,只要立法院撥款後公費助理總額未用滿,林岱樺就會指示會計黃麗雪「把餘額灌給林岱縝」,對話紀錄中多次出現林親自回覆「如擬」指令。
檢方痛批,林岱縝薪水是同仁3、4倍,卻未見相應工作成果,根本是藉職務之便浮報薪資。全案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罪,今再追加起訴林岱縝1人,並將林岱樺、弟林岱融及會計黃麗雪列為共犯一併送辦。
對此,林岱樺仍全盤否認犯行,強調「報滿不是犯罪」,家族親友都是「為選戰無條件支援」,但檢方認為說詞避重就輕,涉案事證明確,全案將移審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