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侯姓男子與正妹女友本是情侶,自2020年底起兩人多次透過FaceTime進行視訊通話,侯男均未經對方同意,擅自以手機錄影功能偷錄下女友裸露胸部、下體及自慰的私密影像與照片。
後來兩人因故分手,侯男心有不甘,為報復女友,竟將偷錄的影像剪輯成3集,並利用Instagram帳號傳送女友裸露乳房的畫面給其友人。此外,侯男更以私人帳號在IG個人首頁張貼第1集私密影片,內容包括女友臉部及僅著內褲撫摸身體的動作,並在影像中標記其真實姓名、年齡、就讀學校與科系等個人資料,並表示手中還握有第2集與第3集影像。
被害女子發現後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前往侯男住處搜索查扣其手機,並依妨害秘密、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及散布猥褻影像等罪嫌移送法辦。法院審理時,侯男
坦承確實未經對方同意竊錄其性影像,分手後為了報復女友,將手中的性影像後製,加上「第1集」、「第2集」、「第3集」及對方個資等,目的就是「要讓她出名」。
法官審理後認為,侯男欠缺尊重他人隱私與人格權的觀念,所為嚴重侵害被害女子權益,考量雙方已達成調解,且侯男全部坦承,因此依妨害秘密罪判處他有期徒刑8月,均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