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團成員「車上與男團親密畫面」被錄下 租車公司老闆「拿影片勒索」被判刑
一名女團成員跟男團成員親密畫面被行車記錄器錄下。AI生成示意圖

女團成員「車上與男團親密畫面」被錄下 租車公司老闆「拿影片勒索」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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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8:07:00

記者:

潘佳琪

一名女團成員在租借車輛時,與男團成員於後座親密互動的畫面意外被車上行車記錄器錄下,結果遭租車公司老闆勒索鉅款。法院今日判處該老闆8個月有期徒刑、2年執行猶豫,並須完成120小時社會服務。
據sportschosun報導,被告租車公司老闆因公然勒索罪被起訴。法官於19日宣判,認定老闆去年2月21日發現租借車輛的25歲女團成員與男團成員在車內後座有肌膚接觸的親密畫面後,即利用該行車記錄器影片進行威脅。
租車公司老闆拿影片勒索。翻攝sportschosun_2025-10-20.jpg
租車公司老闆拿影片勒索。翻攝sportschosun
租車公司老闆透過WeChat聯絡女團成員,發送訊息質問:「昨天在車後座做了什麼?不會太過分嗎?」他更提及男團成員所屬團體名稱,威脅道:「都說到這個地步了,不承認就沒辦法了。」隨後,老闆以「買車時花了4700萬韓元,先給一半吧」為由,強迫女團成員支付一半車價作為封口費。
受驚嚇的女團成員當天迅速匯款370萬韓元(約新台幣8萬元),僅3小時後又追加560萬韓元(約新台幣12萬元)。兩天後,即2月23日,租車公司老闆在首爾親自與女團成員見面,聲稱「那個是即時錄影的,一直錄到最後」,繼續以影片存在為由索討剩餘車價一半。女團成員當場被迫遞交現金50萬韓元(約新台幣1萬元)。調查顯示,女團成員總計支付老闆約9793000韓元(約新台幣21萬元)。
法院在判決中指出,被告老闆於執行猶豫期間再度犯案,行為構成「明確認可的公然勒索犯罪」。不過,考量被告已歸還大部分勒索金額、承認罪行並表現反省態度,法院才從輕量刑至緩刑。老闆的行為不僅侵害藝人隱私,更暴露租車服務業的行車記錄器濫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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