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守樸盜賣公債的案子在25年前轟動一時,是台灣銀行界有史以來金額最大的監守自盜案。2000年1月18日,陳守樸任職台銀松山分行出納科長,當時中興票券公司取出託管的306張、面額總值新台幣11億7590萬元的「中央政府重大建設公債甲類第七期債票」,陳守樸在剪取息票後退回銀行,侵占了這筆鉅款。
直到2000年2月23日,中興票券通知台銀,要將債票的500萬元券30張轉為抵押擔保品,陳守樸隔天原本休假,臨時決定銷假上班,拿出了500萬元券債票30張上繳。但是還有279張債票在他手上,價值10億2590萬元。
調查發現,陳守樸從2000年2月17日就開始盜賣公債了,他與中陸公司負責人林潮裕透過證券公司以債券買回的方式,將巨款分4筆轉匯往中國及美國。
事件是如何被發現的呢?2000年5月4日,台銀稽核室對松江分行進行年度查核,發現少了279張、總面額10億2590萬元公債,5月10日當天清點完畢,但陳守樸已經潛逃出台灣,據稱是飛往中國。但他的妻子卻在5月14日說陳守樸在中國車禍身亡,她要去中國處理陳守樸的後事,當場在機場被檢警攔下。
事後台銀雖追回6億餘元,但仍有3億5500萬元匯往海外,而陳守樸在中國有開一間公司,和美國有生意上的往來,檢調認為陳守樸靠美中的生意洗錢,而且還「詐死」,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通緝陳守樸,但因為他逃亡超過25年,追訴權時效昨天已完成,所以台北地檢署將陳守樸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