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今年7月6日晚間10時許,陳父疑因心血管疾病自然往生,陳子疑因不知如何處理遺體,竟將父親遺體用黑色塑膠袋包裹後裝入紅色大行李箱,再徒步拖行約500公尺,丟棄於新泰路巷底鐵橋下的溝渠。28日深夜,當地里長發現行李箱散發惡臭報警,案情才曝光。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清楚拍到陳子深夜拖行行李箱的過程,但現場和行李箱上均未採得可辨指紋或其他關鍵跡證。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指出,陳父遺體外觀及臟器腐敗,無致命外傷,主動脈嚴重粥狀動脈硬化,膽汁與胃內容物僅驗出醫療性心臟用藥,初步研判死亡與心血管疾病相關,屬自然死。
檢方表示,綜合解剖報告、監視器資料及住所調查,未發現毒物、血跡或兇器,無通聯紀錄可疑,因此雖然陳子有棄屍行為,但沒有殺人證據。檢方依遺棄屍體罪起訴陳子,並依其財力裁定限制住居。
新北地檢署強調,陳子案雖未涉及弒親,但棄屍行為仍違法,提醒民眾若遇親屬死亡,應透過合法途徑處理遺體,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