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這名39歲男子日前獨自一人前往一間酒店喝酒,一口氣叫了六名小姐進包廂陪酒,喝到一半就開始發小費,目的就是為了要叫小姐當場跟他發生性關係,但是六名小姐全部拒絕男子的要求。
男子被拒絕之後大怒,直接在包廂裡大吼大叫,還砸酒杯,把六名小姐都給嚇傻了,不知道該怎麼辦,男子索性強拉其中一名小姐進包廂的廁所,當場性侵對方,其他小姐都嚇得跑出包廂。被性侵的女子事後飛奔出廁所求救,其他人趕緊拉著她向酒店業者反映,業者馬上派人陪被性侵的女子到派出所報案。
警方受理報案後,找到性侵女子的酒客,但這名男子辯稱該女子是自願性交,自己也有付錢給對方,還付了新台幣3000元,所以是合意性交,不是性侵。不過警方不採信男子的說法,警詢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男子移送法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