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院下午針對閃兵案,傳喚陳零九、陳大天、大根、李銓、阿虎、威廉、陳信維及陳向熙到庭進行準備程序,針對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包括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以不正當方式變更體位企圖逃避兵役及《刑法》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8人均坦承犯罪。
針對「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指導以偽造高血壓病歷方式獲取免疫證明,8人均供稱,在看診時由自己或陳志明指定人士接受血壓測量,其後再自行背負24小時血壓量測儀器部分時段,有些藝人甚至全時段均交由陳志明與其指定人士背負儀器,以此取得造假高血壓數據。
對於檢方起訴犯罪事實,到庭的辯護律師皆以被告無前科、犯後坦承犯罪等理由,希望聲請改以簡易審判程序、簡易判決處刑等,並予以緩刑宣告及從輕量刑。
但檢察官認為,相較過去類似案件,此案犯罪人數眾多,且並非所有被告均坦承犯行,考量過去相似案例刑度多低於6月,入監服刑人數僅千分之一,而此案為社會關注,認為仍需依以通常程序審理。
法官則諭知,因檢察官具體表示不宜以簡易判決或簡式判決處刑,因此仍繼續進行準備程序,若未來合議庭認為得以轉換程序,再依合議庭裁定轉換,否則將就通常程序繼續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