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今年9月26日突然公布新制,要求法官助理自11月3日起必須獨立跟庭,協助法官提示電子卷證、錄音、報到手續、點呼與遞送卷證,等於包辦原本屬於庭務員與通譯的工作。
法官助理們質疑,如此重大改變,高院僅用一紙司法院函令單方面告知,且只安排2.5小時教育訓練,要求助理自行抽空見習庭通工作,讓助理群體被不安氛圍所壟罩,深怕在訓練不足的情況下上陣,萬一出了差錯該由誰負責?
對於高院新規,助理們決定站出來為己發聲,但近日卻傳出有人不願配合,被通知下個月走人的情況,讓法助們更加驚慌,擔憂下一個被炒魷魚的會是自己。
面對大材小用、專制等諸多質疑,高院回應指出,新制是為了因應人力不足窘境,才會改由法助支援,因爲法助本來就負責製作、整理電子卷證,由他們在開庭時操作展示捐助會更有效率,也能讓審理更順暢。
高院還說,為避免法助工時過長,每位法助每週最多只能隨庭兩個半天,如果超過這個時數,可以申請其他助理或庭通來支援,相關規定也會做滾動式修正。
高院強調,外界傳出「法助工作加量不加價」、「不同意就叫人走人」的說法並非事實,院方目前仍持續和法助們溝通,沒有強迫或威脅的情況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