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許綺佑於2017年8月至2023年1月擔任車鑑會主委,被檢廉查出在任內曾以火鍋店、壽司店、速食店等消費的發票報銷為首長特別費,不實申報金額約1萬多元,被依貪污罪章中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
許綺佑出庭時強調自己並無詐領公款犯意,僅是「便宜行事」處理核銷程序,並提出證明他平時確實自費購買慰勞品,如滷味、飲料、咖啡包、年節禮盒等,經常請同仁享用,甚至為離職同仁準備披薩等慰問餐食。
數位車鑑會同仁也出庭作證指出,許男常以特別費慰勞車鑑會同仁,如咖啡和飲料,他們也曾吃過滷味、排骨湯、披薩和割包等,年節時他也會買禮盒送同仁和委員等語。另有證人對檢察官說,許男一年會有幾次以特別費犒賞同仁,如請同仁至外面餐廳吃簡餐,或送中秋節禮盒慰勞同仁,還有請過手搖飲、柚子等,也有因歡送離職同仁而買披薩請客。
法院調閱相關單據發現,許綺佑另提供一批發票,購買內容包括柚子、咖啡、蜂蜜、紅豆、玉米等,明確載明購買單位為車鑑會,且大多未用於核銷。經比對核銷資料,法院認定這些支出是合理、實際用於慰勞同仁,足以證明許並無謀取私利意圖。
法官認為,許綺佑以不實發票報銷公款,雖非惡性重大,但行為明顯違法,仍有警惕必要。考量許犯後態度良好,多年來持續捐款從事公益,歷年公職表現亦獲肯定,綜合考量後裁定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0月,宣告緩刑3年,須繳交10萬元公庫、完成40小時公益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