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輕租屋族負擔,內政部針對符合資格的租客推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其中「未婚單身青年」,凡年齡20至40歲、無自有房屋、申請時未同時接受政府其他住宅協助方案、月薪低於4萬6000元者,每月可領2880元補助;而這項政策不限於1人,只要租約上共同登記2名承租人,與室友雙方都能各自申請補貼,等同1租屋處合計可領5760元。
雖然租客有權申請租金補貼,仍有部分房東為了逃漏稅,在租約或口頭中強調「不得申請補助」、以租金水電費等優惠說服,甚至變相漲租,讓租客擔心房租或被終止合約,導致租客放棄申請權益;不過內政部指出,租金補助屬租客「法定權益」,房東不得干涉,因此任何禁止申請之條款一律無效,若房東違反規定遭到檢舉,可處3萬至50萬元罰鍰。
至於部分房東擔心租客若申請補助會讓自己吃虧、繳更多稅金,事實上「公益出租人」可享有房屋稅、地價稅與所得稅優惠,利於合法經營;因此租屋族在確認租金合宜性之餘,在符合條件之下應勇於申請補貼,守護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