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60歲李姓男子到北市大安區運動中心游泳,看到更衣室一年輕男子正在換泳衣,見對方身材壯碩竟起色心,拿起手機一陣猛拍,被害男子驚覺被拍欲報警,李男趁隙騎車逃脫,還不忘拿口罩遮住機車車牌,儘管他辯稱是因「泳褲漂亮」才會拍攝,但檢方不採信他的胡說八道,今日偵結依妨害性隱私等罪起訴。
李男今年2月到大安運動中心游泳,在更衣室看見一名身穿三角泳褲的體育生正在換衣服,李男垂涎其壯碩身材,拿出手機捕捉養眼畫面,放肆行為引起注意,體育生發現自己遭到偷拍勃然大怒,欲報警處理,狡猾的李男趁隙逃脫,還拿口罩遮住機車車牌。警方調閱監視器,用李男進入運動中心前的畫面捕捉到完整車牌號碼,順利將他逮捕到案。李男到案後辯稱是因為「泳衣很好看」才會出手拍照,但檢方看監視器畫面認其行跡詭異,不採信說詞,偵結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