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男是中國雲南人,平日以打零工維生,他到案後供稱,來台是為了讓兒子學習美髮,日後有更好的出路,因此在中國「拚多多」購物網站買了一艘懸掛船外機的充氣橡皮艇。今年5月15日清晨6時,宋元坤駕駛橡皮艇出海,行駛長達11小時半後,當日下午抵達桃園市觀音區觀塘液化天然氣廠旁的沙灘。
父子兩上岸後,到附近的便利商店吃晚餐,隨後返回沙灘過夜,隔天上午兩人因盤纏用盡,走了40多分鐘到附近警局自首求助,警方確認是偷渡來台,通知海巡署接手處理。
檢方調查釐清父子偷渡動機是否為刺探軍情或宣示主權,但行為仍觸犯法條,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宋父。
桃園地院一審判刑8月,宋男上訴求輕判,高院合議庭認為,原判決難認有何輕重失衡情形,宋男犯行事證明確,未經許可自行駕駛橡皮艇橫渡台灣海域入境,重大損害我國國家安全,及政府對入出國管理的正確性,考量宋男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動機、手段、家庭經濟狀況、所生危害等情狀,一審量刑8個月甚為妥適,駁回宋男上訴。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