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童5天被打10次打到雙臂都烏青 教保員挨罰終身禁任 提告竟辯體罰是「家長要求」
小四童課後班5天被打10次打到雙臂都烏青,教保員被處分終身禁任提告被駁。示意圖/PIXABAY

小四童5天被打10次打到雙臂都烏青 教保員挨罰終身禁任 提告竟辯體罰是「家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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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1:54:00

記者:

王吟芳

南市私立哈比斯特幼兒園課後照顧班先前傳出不當體罰事件,林姓教保員被指控持掃把、水管毆打國小學童,連續5天內10次體罰造成男童雙臂嚴重瘀青,遭南市教育局調查後裁處終身禁任教保員。林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辯稱體罰是受男童母親請託的管教行為,指社會局裁罰過重,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不採信,認為教育局裁罰並無不法失當,判林男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在南市哈比斯特幼兒園課後照顧班擔任教保員,2023年11月間,台南市政府接獲檢舉,指林男涉嫌以手持棍子毆打王姓小四男童雙臂導致瘀傷,社會局調查後認定林男於同年10月23日至27日短短五天內,在課後照顧班持竹掃把等物責打凌虐王童約10次,導致男童雙臂嚴重瘀青。
男童接受社工訪談時表示,因為自己讀書不專心,常被林男拿竹掃把的竹枝打上臂、屁股,林男很生氣時會罵「你他媽」;被打時他覺得很痛、會哭,每次去補習班時都很緊張,擔心會不會被打等。社會局調查後,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裁罰林男6萬元罰鍰,教育局審議後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處分林男終身禁任。
林男不符提告指出,自己是「求好心切」,因為受到男童母親請託要求嚴厲管教,並說「必要時可以打」,事發時因期中考期間男童成績不佳且不專心,已多次提醒不聽,所以才持棍子打王童手臂。
林男還說,社會局裁處的罰鍰僅為最低金額6萬元,且未公布姓名,可見情節並非最重大;且依據教育部後續頒布的裁量基準,罰鍰6萬元應對應的不得聘任期間僅為1年,指教育局處分過重。
法院審理後認為,林男行為不符合教保員的專業性要求,也不採他指稱家長請求體罰的辯詞,認定教育局處分適法,判林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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