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IG網友翻譯卻出事!理科太太怒告前夫 法院一審判無罪理由曝
理科太太(左)與前夫John(右)離婚撕破臉。(翻攝理科太太臉書、鏡週刊資料照)

請IG網友翻譯卻出事!理科太太怒告前夫 法院一審判無罪理由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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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7:01:00

記者:

馮茵

百萬Youtuber「理科太太」陳映彤,2021年與前夫John(本名吳哲宇)離婚,她控前夫將家事聲請調解狀私訊給網友,依違反個資法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判決出爐,認吳中文能力差,傳送資料給網友只是為了翻譯,無主觀犯意,因此判他無罪,可上訴。
陳映彤指控,她聲請調解離婚時,曾出具有個資在內的家事聲請調解狀、家事暫時處分聲請狀、家事陳報狀等資料,但吳卻於2022年1月6日透過IG轉傳給陌生網友,讓她覺得個資受到侵犯,以此提告。
吳男供稱,「我並不是有意傷害我的前妻,因為她還是我兒子的母親,我當時是急著想要找人幫我翻譯,但前妻不想讓我跟小孩會面,我並不是有意要違反個資法。」
吳男辯護人也表示,他是在美國長大的人,中文能力欠佳,無法認知到文件內容有個人基本資料;縱使他有將個資洩漏給網友,也只是為了翻譯的單純目的使用,沒有主觀犯意;也沒有造成陳女財產上的損害。
法官認為,吳男中文能力欠佳,庭訊時只能用英文回答,如果沒有通譯幫忙,無法獨立面對訴訟程序,加上他和陳女自2021年離婚後,因協議離婚、子女親權、會面探視權等權利纏訟4年,吳男對於其子全無親情也不願負責,不可能為此奔波往返臺、美兩地長達數年,表示他並非完全不關心孩子,難以認定行為是故意要損害妻兒利益,與《個資法》主觀要件不符,且檢方也未提出其他有力證據,應認定John罪嫌不足,一審判John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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