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地制法》規定,直轄市置副市長2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而人口在250萬以上的直轄市,得增置1名副市長。根據內政部戶政司資料顯示,北市人口截至今年7月統計僅剩245萬多人,按照原法令,即便北市有3位名副市長,但若李四川辭職參選新北市長,北市將剩下2位副市長且不得增設,因此這次修法也被外界質疑為「李四川條款」。
而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今天在立法院會挾人數優勢,以同意56票、不同意42票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第55條修正草案,刪除直轄市人口超過250萬,才能增設第3名副市長的規定,並改為只要是直轄市,就固定配3位副市長。
根據藍白提案出的再修正動議,《地方制度法》第55條,直轄市政府置市長1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1屆。置副市長3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職務均比照簡任第14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此外,該條文也明定,直轄市置副秘書長3人,由市長依法任免之。相關修法將於2026年1月1日實施;至於《地方制度法》第56條部分,原規定各縣市有副縣市長1人、人口在125萬以上之縣市得增置副縣市長1人,改為人口數達全國人口總數百分之2以上之縣市得增置副縣市長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