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中生相約性侵教師!母竟教唆說謊不認罪
根據新浪新聞等陸媒報導,這起案件要回顧到2009年8月25日晚間7時許,當年只有17歲的劉姓、謝姓高中生在社區球場邊看過手機上的色情影片後,竟色膽包天相約一起去性侵晚上經常在附近11棟樓頂散步的教師麗麗(化名)。劉男和謝男先是在14棟大樓,確認麗麗已經來到11棟大樓,再前往11棟大樓,趁麗麗不備用木棒、拳頭將其打暈,正準備性侵時看見麗麗動彈後又再次毆打,接著先後性侵麗麗,後來再把犯案用的木棒丟棄在冷水江市博大醫院旁的豬舍附近。
更離譜的是,劉男的許姓母親從兒子口中得知性侵、毆打麗麗一事後,竟交待兒子不要出門、不要承認,甚至教唆兒子編造出當天的活動情況。檢警問訊時,劉男則謊稱他8月25日在家和表兄弟玩了一整天,但表兄弟後來證實是8月26日至27日才在劉男家。警方調查訪視時,最終確認許女故意隱瞞事實真相。
不僅如此,謝男同年8月26日晚間將此事告知父親和余姓母親後,一開始還被謝父責罵並要求兒子自首,卻被余女勸阻下來。警方調查走訪時,謝父故意隱瞞事實真相,謊稱兒子在8月25日晚上6時以後都一直在家,但後來被證人證實,案發當晚劉男、謝男曾一起出現在14棟樓頂,也一起出現在某診所。
麗麗後來被發現並送醫搶救後仍不治死亡,經法醫相驗鑑定,麗麗是因鈍器傷導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警方循線調查後,最終將犯罪嫌疑人鎖定在劉男和謝男,並將2人逮捕歸案。劉男和謝男在審訊過程中對對犯罪動機、犯意的提起、作案目標如何確定、作案經過等基本事實都已坦認。
扯出案外案!他看教師暈倒不報警「還上前猥褻」
不過,警方在案發現場提取的麗麗衣物上,卻檢測出除了劉男、謝男以外的第三人混合生物成分,並在2018年6月的DNA鑑定中成功比對是張姓嫌疑人,警方2019年3月17日將其帶回警局問訊後,才得知張男在事發當晚來到頂樓時,看到麗麗躺在地上不動,竟對其猥褻。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審理後,於2023年3月16日以強制猥褻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4年6個月。
婁底市中級法院審理時,發現劉男、謝男的供述中還出現只有犯人親身經歷才知道的細節,包括麗麗有晚間在樓頂散步的習慣;作案過程中謝男踢了麗麗背部導致後者倒地、下巴撞到水泥地板;踩踏麗麗腹部等,後來也經現場鑑定證實,雖然一審庭審過程中,謝男曾翻供,但隨後還是認罪。法院審理後,於2010年8月19日一審依性侵罪判處劉男和謝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另外,法院以犯包庇罪,分別判處許女、謝父4年和3年的有期徒刑,緩刑3年。怎料許女竟還提出上訴,案經二審裁定駁回,維持原判。謝父案發後認罪態度較好,在法院一審期間也親筆寫下認罪書,判決後並無上訴。
不過,劉男、謝男仍不服判決、繼續上訴。湖南省高等法院審查後,認為原審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申訴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53條規定的重新審判條件,據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