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小姐指出,該名教師於補教界以「王焱」為藝名,46歲,亦自稱「王竑文」,主要教理化課程,王男上課風格幽默、外表斯文,容易與學生打成一片,但偶爾會開黃腔,曾詢問女學生「今天內褲什麼顏色?」令她至今仍感不適。她表示,當時年紀尚小、對老師懷有崇拜,沒料到會發生後續事件。
A小姐回憶,案發後她情緒崩潰,在浴室蓮蓬頭下不停沖洗,只覺得自己好髒,當時甚至出現解離情況,母親還問她「為什麼內褲上有血跡?」她打死不敢說明原因。她提到,父母皆為高知識分子,當時還不解為何家裡小孩只有她成績變差,原本成績名列前五的她,國三下學期成績明顯下滑,最後透過繁星計畫進入大學。她強調,法庭上辯方質疑其成績下降與事件無關,「不是所有創傷都會立即呈現。」
二審仍判無罪 法官:成績未明顯下滑
本案因發生已超過13年,缺乏直接物證,A小姐表示,一審時為求證據更具完整性,她同意接受測謊並通過,她也提供當時疑似被帶往汽車旅館的格局圖,但該場所已重新裝潢。她想起當年將此事告訴3名朋友,經多年未聯絡後再度見面是在法庭上,並感謝對方願意出庭作證,不過,相關佐證最終未被法院採信,二審法官認為,她當時的「成績未明顯下滑」,最後仍認定罪證不足,維持王男無罪判決。
當事人心情大受打擊:難道一定要死才能證明一切?
A小姐表示,對於二審結果雖不意外,但仍感到無力與氣憤。她曾在得知判決當下情緒瀕臨崩潰,甚至萌生輕生念頭,直呼「難道我一定要死才能證明一切嗎?」經精神科醫師介入與長期治療,才逐漸穩定。她也坦言,提告從不是為了曝光,而是希望替當年無助的自己討回公道。「雖然判決是無罪,但那只是法院無法證明他有罪。」她說,雖已決定不再上訴,但若未來科技進步、有更多證據能釐清真相,她一定會「再告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