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當日,莊女與54歲小王呂姓男子因故吵架,並提出要和他分手。呂男心生怒意,趁莊女進浴室洗澡時,持刀闖進浴室,朝著莊女的頸部猛力揮刀。莊女受傷後顧不得赤身裸體,隨手抓了一條浴巾就往外逃,直接衝到樓下的便利商店求救,剛好遇上正在巡簽的桃園警分局景福派出所員警。
員警第一時間幫莊女叫救護車,隨後沿著莊女留的血跡,一路追查到6樓呂男的租屋處,發現大門敞開,員警於是小心翼翼地進入屋內,最後再浴室裡找到正在自殘的呂男,他的左手手腕有明顯傷口,且意識已經開始模糊,僅向員警表示自己和莊女是情侶,兩人身上有傷是因為想要一起殉情,員警見狀趕緊讓呂男也送醫急救。
莊女和呂男被送醫急救之後,所幸都沒有生命危險。事後檢警展開調查,發現莊女另有家室,呂男只是她外遇的對象,而桃園地檢署複訊呂男,呂男坦承持刀殺害莊女,檢方依違反家庭暴力罪之殺人未遂案件對他提起公訴;至於莊女老公方面,直到去醫院探望老婆,才知道老婆出軌小王的事情,未來三人感情該如何處理,只有當事人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