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國媒體報導,小金到蘇州參加輝達舉辦的活動時,現場有一個集章抽獎活動,需要在展區內收集到9個不同展位的LOGO章,才能參加抽獎,而且每人只能領取一張集章卡。
小金在工作完成之後,也順便蓋完了集章卡,而且還幸運的抽中了一張輝達GeForce RTX 5060顯示卡,價值約人民幣3000元(約13266元),讓他相當開心。回到公司後,同事建議他把顯卡賣掉換錢,但是又有同事跟他說,中獎的事已經被公司財務發現了,因為小金是代表公司參加活動,出差的費用都是由公司負責,所以抽中的顯卡應該屬於公司財產,要叫小金把顯卡上繳給公司。
小金聽到之後,親自到財務部門查問,發現財務部的人員其實並不知道他中獎的事情,但是風波在公司越演越烈,連公司高層都介入這件事,雖然最後沒有強行逼小金上繳顯卡,但是人事部門卻跟他說,這件事情鬧得很僵,暗示他離職去別的公司上班。
後來小金在11月19日提交了離職申請,短暫的實習生涯就這樣結束了,他生氣的表示,雖然一張顯卡的價值不高,但卻是自己人生中第一個中過的大獎,所以非常在意。事情爆出之後,許多網友都聲援小金,紛紛批評公司的做法是「吃相難看」,都罵公司太過分了。
報導指出,海南昌宇律師事務所唐泰律師認為,小金得到獎品卻被公司要求「上繳」,要先界定獎品的歸屬,是在「履行職務行為」的成果,還是他自己的運氣好,如果小金參加抽獎是公司指派的,或獎品是主辦方送給公司的,那摩這張顯卡就屬於公司財產。但是小金的例子完全不是這兩種情形,這次輝達是讓參加活動的個人抽獎,中獎屬於偶然性,是小金自己決定要參與的,是他的個人行為,所以顯卡應該歸小金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