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檢查出,謝尚廷等4人自2016年起,為隱匿謝氏兄弟高額個人所得,以規避累進稅率,在聯盟內制訂了多項內部政策,包括「醫師一律以現金領薪」、「各診所收取之現金自費收入一律由司機清點並繳回予謝素芬保管」、「各診所減少開立自費收據予病患」等,以此隱匿最大宗的自費收入。
此外,他們更勾結會計師事務所的吳姓會計師、趙姓查帳員,以「醫師一律由該聯盟統一申報稅務、一律以執行業務合夥人身分申報所得」的手法,將聯盟實際收入隱匿低報,並將謝尚廷、謝尚人最高額的所得分散給其他受僱醫師,達成「低報所得兼假合夥」目的。
藉由假造金流,該聯盟在過去7年間共逃漏全體醫師個人綜合所得稅總額達9億1668萬餘元,其中光是謝氏兄弟檔2人逃漏稅額就佔了5億3622萬元。
檢方查出,該集團利用逃漏稅手法隱匿的資產,進一步透過多種方式進行漂白,謝尚廷3兄妹涉嫌自2016年起,以多筆小額現金存入謝家兄弟醫師娘及謝素芬名下帳戶,供日常花用及投資。甚至以謝尚廷等人子女名義交叉持股,設立了7家人頭公司用以購買基金、外匯及不動產,回租給旗下診所使用,以此方式隱匿現金資產達4億2722萬餘元。
起訴書指出,該聯盟更容留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的密醫非法執行醫療業務,最早可追溯至2006年起,即聘僱17名在菲律賓等地習醫,卻不具我國牙醫師國家考試資格的趙姓等密醫擔任主治醫師,為超過3萬名不知情病患看診,合計詐領健保醫療費用超過5千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