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網戀15歲少女 帶回家性侵8次還「偷拍性愛片」慘了
張姓男子因與未滿16歲的女友A女,於11年5月31日至8月8日間在汽車旅館及住處共發生8次性行為

新北男網戀15歲少女 帶回家性侵8次還「偷拍性愛片」慘了

mirror-daily-logo

2025/11/26 11:17:00

記者:

李依璇

新北市23歲張姓男子4年前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年僅15歲的少女小萍(化名),交往期間連續8次強制性侵得逞,更兩度持手機偷拍性愛影片。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刑法》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起訴書指出,張男2021年3月結識仍在就讀國中的小萍,兩人發展成情侶關係。2021年4月至12月期間,張男在新北市八里區的住處,以平均每月1次的頻率,違反小萍的意願,強迫其發生8次性行為。
小萍16歲之後,張男又在2021年12月至隔年6月間與小萍的兩次性行為過程中,無故持手機進行偷拍,錄製兩段性愛影。
案經小萍提告後曝光。檢方認定,張男對小萍的性交行為雖屬接續犯,但與偷拍性影像的行為犯意及時間皆不同,因此建請法院應對張男的兩項重罪分別依《刑法》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性交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拍攝少年性影像罪」論罰。

★《鏡報》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