璩美鳳於2023年10月9日在網路上發表「〔搶救台灣天空 搶救遠東航空3〕遠航判賊鄭晴文利用其子國安局背景是否涉背信侵占罪嫌?」文章,指涉鄭晴文任職遠航期間,侵害公司及員工利益,並把槍口對向兒子,轟他利用國安局要職,對遠航進行不法操作。鄭姓父子提出自訴,告璩美鳳加重誹謗。
璩美鳳起初否認犯行,稱有參考遠東航空前董事長張綱維的告訴狀,也有致電給鄭晴文求證,但卻無人接聽,已盡查證義務,之後也有將文章下架。
士林地院審理,認為璩美鳳未經查證義務,發文散播不實言論,且雙方未達成和解,判璩美鳳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上訴至高等法院審理,高院合議庭審理後指出,審酌璩美鳳於審理期間坦承犯行,其未有犯罪紀錄,上訴後已與鄭晴文與鄭凱仁均達成和解,並給付和解金額完畢,且自訴人也同意給予緩刑宣告,故予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