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去年5月某日凌晨,被害女子在住處房間因服用過量安眠藥昏睡,其舅舅見狀竟獸性大發,脫去全身衣物及外甥女褲子性侵得逞。隔天上午女子母親見女兒遲遲不起床,撥打手機也無人接聽,索性直接到女兒房間查看,一開門竟見到弟弟全身赤祼趴在女兒身上,女兒則祼露下體,憤而報警。
法院審理時女子舅舅否認乘機性交,辯稱當時外甥女與男友分手,心情不好,他陪她一起吃了很多精神科藥物,因此昏睡不醒;還說他是被姊姊跟外甥女誣陷等。
法院審理時查出,被告曾傳送「不理我就不理,不要聯絡就不要聯絡,我還是會把你記住一輩子的」、「好好珍惜當下不容易的緣分!可能是我上輩子欠妳的吧!這輩子才會一直在意妳的」、「上輩子我不知道是欠妳什麼債吧」、「這輩子是來還妳的」等,可見他對外甥女應有逾越家庭成員關係的愛慕情愫。
此外,法院根據被害人母親拍攝現場照片及醫院驗傷報告,發現被害人體內雖無異物侵入跡象,但外陰部檢出舅舅染色體,因此改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女子舅舅2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