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進入高等法院審理,張泓毅透過律師主張,一審審判長審理過程態度戲謔輕浮,甚至曾告知國民法官「可以睡覺,可以閉上眼睛不看證據」,還未妥善調查律師聲請調查的科刑證據,多次貶低檢辯雙方等等。
張泓毅律師還表示,一審合議庭將1030張兒童遺體照片附在卷證中,讓國民法官看見照片產生預斷、偏見,此舉違背法令。
回顧此案,張泓毅無業還積欠賭債,家中開銷全由妻子一人承擔,雙方因為金錢問題爭吵不休,2024年5月1日凌晨,張男懷疑妻子出軌,竟趁其熟睡時用枕頭將其悶死,隔日凌晨又因40萬元債務勒斃睡夢中的岳母,同日下午再殺害3歲繼子。
張男犯案後,將岳母、妻子的身分證、存摺、提款卡搜刮一空,5月4日在包養網站盜刷岳母的信用卡升級VIP服務。
伴屍6天後,張男於5月6日帶著岳母愛犬「糯米」逃往台中,過程還不斷盜刷岳母的信用卡,直到同月11日,劉母大女兒多日聯繫不上母親及妹妹,請鎖匠破門後才發現3具用棉被裹住的屍體,整起慘案因此曝光,最後張男在台中西屯區一處套房落網。
案件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張男向精神鑑定醫師表示不後悔,重來一次還是會犯案,甚至多次表示想再殺死妻子的姐姐和妻子的前男友。
國民法官認定,張男利用被害人熟睡之際,以殘忍手法陸續殺害3人,且竟為了方便逃亡,以殘忍手段傷害陳童時,先後折磨數十分鐘,可謂「虐殺」今年9月依殺人罪、殺害兒童罪判處3個死刑。
